



伯斯
厨房架子上挂着的那一兜洋葱发芽了,一簇弯曲的绿叶突然从网兜的眼里探出头来。说突然其实也不突然,这兜洋葱被我遗忘在那里快一个月了,足够它逐渐发出十几厘米长、比小葱更粗的叶子——“突然”不过是对我而言,对于洋葱,那是它的自然生长节律,对于自然,拜托,这是春天哦。
只是这种“自然”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连兜子一起扔进垃圾桶,不小心摸到叶子的手也洗了又洗。在我下意识的反应里,这是一种不合时宜的生命,不同于花瓶里的水培或阳台绿植,是一种未经许可的自然入侵,意味着洁净干燥的生活空间被打破。
为什么会感到不适?明明是再寻常不过的自然现象。裸露、原始、不可控的自然,怎么会如此令人不安,以至于不得不从现代生活中退却,甚至消失?
在文化史上,自然并非总是一种异己的存在。人类曾经与自然的关系更为亲密,甚至神圣化。古希腊先哲赫拉克利特有句箴言,“自然爱隐藏”,人对自然的态度是敬畏、膜拜,而非控制。
到18世纪,蒲柏为牛顿写下著名的墓志铭:自然和自然的法则隐藏在黑暗之中。上帝说:让牛顿出世吧,于是一切豁然开朗——自此,科学通过仪器和实验拷问自然,迫使自然吐露秘密。
在视觉文化的历史中,由于艺术不仅反映时代精神,也常常拷问时代精神,也由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被引入了第三种元素——神,人对自然的态度更加复杂。
在中世纪宗教绘画与强调“人”的特殊地位的文艺复兴时期绘画中,自然只是画面中的配角,是神或人的叙事的附属品。直到17世纪的荷兰黄金时代和18世纪浪漫主义,风景终于跃升为画面的主角。在康斯特布尔的田园风景中,自然是乡愁与怀旧的投射;而透纳的惊涛骇浪,则体现出自然的“崇高”,其壮美激发敬畏,自然伟力巨大、不可控到让人战栗。
只是自然作为绘画作品的主角依然要通过艺术家赋予意义。“我们再也看不见自然,只记住画家所塑造的画面。”1902年,距离最初临摹圣维克多山过去20年后,塞尚在一次访谈中说道:“我们今天的视觉已经过度工作,被各种图像记忆所折磨。”换言之,或优美恬静或壮美战栗的自然仍是被改造过的自然,它们不是厨房里那兜发芽的洋葱,而是退却为被精准管理、裁剪、驯化过的自然。
自然是一个在观念史上多变的概念,我们无法回到一个真正自然的自然状态,在霍布斯、洛克或卢梭这些典型的现代人的意义上,自然更多是一种思考框架——但脑子里想再多,也无法彻底切断人与自然的联系,自然总能潜入我们的生活,哪怕以一簇洋葱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