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艳 文/图
前海通过实施国际船舶登记“三项放宽”和“三大创新”,成功吸引超大型自航式全回转起重船和风电安装船等新型国际船舶注册“中国前海”船籍港。改革将船舶登记时间从23天压缩至1天,实现船舶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并带动超160亿元船舶融资租赁业务集聚前海。
主要做法
国际船舶登记改革“三放宽三创新”
推进“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纳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范畴。交通运输部发布《创新海事服务支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支持推进“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
积极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创新,对标香港、新加坡等地先进经验,实现“三项放宽”,即放宽国际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外国船检机构国际船舶检验业务、放宽外籍船员在深圳国际船舶上任职条件;推出“三大创新”,即创设临时船舶所有权登记、融资租赁登记、异议登记和更正登记。同时,推进中资国际船舶经营沿海航线等配套制度改革。
推进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涵盖船舶登记改革创新举措,标志着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条例》获评2023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改革亮点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配套制度、登记服务全面开花
实现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系统创新”。实施系列创新举措,包括放宽国际船舶登记主体、创新国际船舶检验制度、促进外籍船员在深圳国际船舶上任职、丰富融资租赁登记等船舶登记种类,实现国际船舶检验、登记、船员管理、营运和配套服务的全链条创新,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提升了国际船舶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实现国际船舶配套制度“多点突破”。推动中资国际船舶经营沿海航线政策在前海落地,率先实现自贸区国际船舶内外贸兼营;进一步提升港澳及外籍船员执业便利,签发国内首份外籍船员适任证书,试点开展香港籍船员在深圳任职。2025年3月,一名香港籍船员在“招商伊敦”邮轮上任职工作,这是首位入职深圳籍船舶的香港籍船员,也是改革落地实施的重要成果之一。
实现国际船舶登记服务“高效便捷”。全面推进《条例》宣贯实施,为意向船东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出台中英文版国际船舶登记工作规程与登记指南,实施告知承诺制与容缺办理制度,实现船舶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将原本需23个工作日的并联事项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实现国际船舶证书“立等可取”。
实践成效
国际船舶落户“中国前海”数量稳步增长
国际船舶登记及配套制度改革,有效推进了前海船队高质量发展及高端航运要素集聚,国际船舶落户“中国前海”数量稳步增长,其中包括超大型自航式全回转起重船和风电安装船等新型船种。以船舶登记改革为牵引,吸引船舶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要素汇集,前海落地融资租赁船舶达39艘,租赁资产超160亿元。华光、华林等港资企业扩大前海业务布局,全球前二十大航运公司中远海运、招商轮船、海丰控股等均已在前海落地。2022年,“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入级管理集成创新”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在全国推广,2024年入选商务部第三批部门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