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明新闻全媒体记者 熊丹丹
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又一重大机遇和发展利好,也是深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上的一张崭新考卷。
▲合成生物研究、脑解析与脑模拟大科学设施。(资料图片)
作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光明区肩负着探索科技自立自强新路径、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时代重任。在这场时代大考中,光明有什么基础和优势?面临什么样的机遇?又能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贡献怎样的力量?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多元化投入和开放共享
《意见》提到,探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多元化投入和开放共享机制。
目前,光明科学城在建运营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7个,其中合成生物研究、脑解析与脑模拟和材料基因组两个谱仪建成启用;鹏城云脑Ⅲ、深圳超算二期、自由电子激光、特殊环境材料器件科学与应用研究等设施加快建设。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多元化投入与开放共享,是关乎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制度革命,多元化投入保障大设施持续运行,支撑长周期、高风险原始创新;开放共享将孤立分散的“科技高地”整合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高原”。
目前,光明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投融资及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投建运转”一体化实施路径更加明晰;市科技创新局正加快制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首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明晰开放共享平台、机时分配原则、收费定价机制、服务形式和内容等。
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成果丰硕。据光明区委改革办负责人介绍,自2024年12月以来,合成生物研究设施已累计为97家用户单位提供定制化技术服务,脑解析与脑模拟设施已累计为138家用户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材料基因组已累计服务50多家用户单位,共测试样品超600个。
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意见》提到,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战略要求,光明区正积极将政策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着力打通“实验室”通往“生产线”的关键堵点,构建一个贯通创新源头、资本赋能、产业落地的完整生态。
2024年9月19日,“深圳创投日”暨光明科学城科技金融推介会举行,光明区政府、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科交中心)、光明科学城公司三方合作揭牌设立科交中心光明科学城专区,打造集优质科研资源对接、高效科技成果转化、资本市场快速对接、科技企业培育服务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正是打造这一生态的关键举措。目前,光明科学城专区已搭建投融资对接、科研资源对接、服务机构及特色产业空间、政策动态、路演大厅等业务板块,推动深圳湾实验室等十余家单位上线科技成果、技术专利、科研团队近百项。
科交中心牵头在光明区密集举办第四届天使投资大会暨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种子生态大会等5场科技金融服务相关大型活动。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种子生态平台暨深圳天使荟(光明科学城)启动,该平台旨在通过集聚金融资本、科技创新、人才智力和产业资源,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科交中心还联合光明科学城公司开展深圳市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项目库入库征集工作,已储备近20个种子项目,为光明科学城乃至深圳源头创新注入强劲的金融活水。
实施科研经费“预算+负面清单”管理
《意见》提到,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实施“预算+负面清单”管理。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深化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管理机制改革的相关指导意见,参照省、市相关单位的“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光明区探索制定大院大所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使用规范,推动大院大所围绕“负面清单”细化科研经费管理细则,全方位落实相关经费使用及监督管理。
目前,光明区推动已落地大院大所围绕“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主动优化已有经费管理模式,其中深圳湾实验室、光明实验室、南方科技大学光明高等研究院等单位已逐步建立管理模式,在“负面清单”之外,科研人员也被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它既呼应了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规律,又彰显了对科研主体的制度性信任,成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活创新原动力的关键支点。在光明,这一改革正加速释放“制度红利→创新活力→产业竞争力”的乘数效应。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意见》提到,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和考核等机制,对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试行长周期考核。
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和考核等机制,是针对科研领域长期存在的“成果沉睡”“转化率低”等痛点提出的系统性改革方案,光明科学城正通过制度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2024年11月,深圳湾实验室印发新修订的《深圳湾实验室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保护与转化管理办法》,通过机制改革激发成果转化活力,推动科研人员强化职务科技成果产出。该办法根据项目特性、项目转化模式,对技术团队给予最高可达转化收益85%的奖励,并不断探索对成果转化按实际贡献合理分配的激励机制,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科技成果以及职务作品的完成人,除依法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署名权、获奖权等权利外,实验室可依据实验室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奖励”。
光明实验室制定了《光明实验室全职人员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建立“先创业后转化”机制及“许可+认转让权”分步转化模式,支持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保障孵化企业使用实验室科技成果的合法性,同时保障实验室成果转化权益,按“许可+认转让权”方式进行分步转化。
实施科研设备及耗材等进出境便利化管理
《意见》提到,实施科研设备、耗材等进出境便利化管理。
科研设备、耗材等进出境的“小切口”,实则服务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大战略”,对于正高标准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加快打造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更具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核心承载区的光明来说,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2023年11月,光明区与深圳海关签署《深圳海关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支持光明科学城建设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提出“深圳海关将创新‘口岸属地协同监管’模式,建立科研主体和科研货物‘白名单’,对试点单位从深圳口岸进口的‘白名单’内科研货物,允许依法提离至光明区具备查验条件的地点,由西沥海关进行查验,更大程度、更大范围保障关键科研物资通关时效和运输存储安全”。
“目前,光明区已向西沥海关备案深圳湾实验室、深圳综合粒子设施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三利谱光电、华星光电等一批‘口岸直通属地查验’白名单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并持续对接更新。”光明区委改革办负责人说。
光明区的探索与实践,不仅是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是深圳在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动缩影。可以看到,科学城的顶层设计,为光明承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集聚全球顶尖人才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战略平台。《意见》的发布,为光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站在新的改革起点上,光明有能力、更有责任,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时代画卷上,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