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杰 通讯员 宝任宣
6月26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久祥、沈金章、范燕塔、于剑锋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安区2025年政府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宝安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计划预算调整依据充分,符合宝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合理调配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政府投资计划规模。会议指出,要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有效提高投资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宝安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科学谋划储备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高效使用资金,防范风险促进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宝安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持续打好宝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力度,强化工程项目生态环保管控工作,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李烨华依法履职的情况报告,与会人员结合述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提问。李烨华围绕如何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区属国企如何保障产业空间发展等问题一一回应。问答后,与会人员结合报告人的履职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宝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制度的决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宝安区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及评价工作暂行办法》等报告。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