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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闻全媒体记者 吴雪平
日前,2024年第四期《龙华“执”播》聚焦已规划验收后的房地产项目的监管检查工作,对龙华街道某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本次行动由龙华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花浩、秦欣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刘博文、王永敬、张文静,龙华区政协委员奉继军全程参与监督。
据了解,该房地产项目由商场、公寓、住宅、办公楼、保障性住房构成,于2024年初进行了规划验收联合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商场、架空层花园、住宅复式户型、办公楼等潜在违建风险高的区域进行检查,强化房地产项目全链条监管,严控违建风险。经检查,除新增部分设备外,该房地产项目的商场、架空层花园、住宅复式户型、办公楼区域等与规划验收时保持一致,未发现违法建设行为。
执法人员指出,以加建隔层的方式增加建筑面积,改变了原有规划,这类建设行为不属于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若擅自加建隔层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架空层花园属于公共空间,是整个小区业主所共有的,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如果擅自砌墙合围、占用改作他用,是违法的。”执法人员强调,严控住宅小区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行为,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和纠纷。随后,执法人员先后对住宅区域的顶层、办公楼区域进行检查。
据介绍,如果擅自在楼顶加建楼层、增加建筑面积,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将进行以下处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违法违建行为,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行情况反映,或者直接向所在区、街道的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