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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提示新规:每位旅客行李限重20KG 超出需缴费

2025-02-21 08:16 来源:宝安湾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柳 通讯员 岳千琳 郑雨馨

随着铁路出行需求不断增长,旅客携带行李的规定也备受关注。为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顺畅,国铁集团及相关管理部门对旅客携带品的重量、尺寸及种类做出了明确规定。日前,深圳铁路详细解读相关规定,帮助旅客更好地规划行程、避免出行困扰。

根据《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五条,旅客携带品的重量和尺寸有明确限制。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的行李重量为: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得超过200厘米。然而,乘坐动车组列车时,每件物品的尺寸不得超过130厘米,且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值得注意的是,平衡车、滑行器等轮式代步工具必须使用硬质包装物妥善包装。对于依靠辅助器具才能行动的老、幼、病、残、孕等特殊重点旅客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以及随行婴儿使用的折叠婴儿车可免费携带,且不计入上述范围。

对于超重、超大、超长的行李,铁路部门有明确的处理规定。根据第五十七条,旅客在乘车站若携带违规携带品将禁止进站上车。在车内或下车站,超重部分需补收行李运费。若物品不可拆分,则按整件重量补收运费。对于危险品或禁限物品,列车交前方停车站处理,车站将加倍补收运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旅客,若携带物品的价值低于行李运费,铁路部门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补收运费的范围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站和终到站。

深圳铁路温馨提示:请广大旅客朋友通过12306官网或车站公告查询完整规定,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让每一段旅程更安心、更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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