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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届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启动申报

2025-04-28 08:19 来源:宝安湾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祖兰 通讯员 贾伟伟

 

4月25日,第二十三届“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正式启动申报,7月25日截止申报。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作为开创全国品牌建设的先锋活动,是深圳工业总会联合70多家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媒体机构遵照深府〔2003〕64号文件的原则和要求共同开展的推动企业品牌培育的公益性活动,是迄今为止持续时间最长、国际影响最大、培育评价成效最为显著的品牌建设活动。

 

前22届共培育评价产生1120个“深圳知名品牌”,仅占全市企业总数的万分之四,销售额合计占全市销售总额的47.97%、纳税额占42.05%、出口额占32.87%。其中,“华为”等78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际细分市场前三位;“迈瑞”等258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占比7.14%,小巨人企业占比15.89%,专精特新企业占比44.55%,“20+8”产业集群占74%。“深圳知名品牌”已经成为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深圳知名品牌”引起国内外大品牌的关注,沃尔玛、ZARA、AGC等先后主动申报参评。“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的实践,得到国务院参事品牌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上升为品牌建设的原则和要求写入国务院2012年2月颁发的《质量发展纲要》;进而制订发布了全国领先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对于企业“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指引作用。

 

立足中央对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的定位要求,“深圳知名品牌”的建设实践应延展至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核心引擎与其它引擎联动,共同推动湾区企业创建“湾区知名品牌”。

 

本次征集申报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评价与培育相结合,不设终身制,三年一复审,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

 

申报“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拥有注册商标、质量优良、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履行社会责任、知名度较高、社会信用良好等条件。

 

同时,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规定,荣获第二十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含第二、五、八、十一、十四、十七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二十届通过复审的企业),迄今已届满三年,需于本届申报复审。

 

此次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http://brand.fszi.org),选择“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进行申报注册,阅读申报系统使用指引,按提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后续可联络“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查询评审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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