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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传统领域黑恶违法犯罪及新型黑恶违法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扫黑除恶实际成效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阻挠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干扰基层治理的“村霸” “乡霸”涉黑涉恶线索。
(二)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占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 “矿霸”涉黑涉恶线索。
(三)盘踞在重点行业领域,拉帮结伙实施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操控 “黄赌毒” ,强收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市霸” “街霸” 涉黑涉恶线索。
(四)实施网络“套路贷”、裸聊敲诈、软暴力催收等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涉及医疗美容、务工敲诈、管道疏通等新业态黑恶犯罪线索,以及操纵、教唆、胁迫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的涉黑涉恶线索。
(五)境内外黑恶势力相互勾连实施各类黑恶犯罪线索,以及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各类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 的违法违纪线索。
(六)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他各类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平安宝安”小程序或来电、来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宝安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相关线索。
(一)举报小程序

(二)举报电话:
宝安区扫黑除恶办0755-8817711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或宝安公安分局0755-84450700(24小时)
(三)来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人民政府(宝安区扫黑除恶办收),邮编:518101
(四)举报电子邮箱:bashceb@baoan.gov.cn
三、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绰号)、违法犯罪事实、相关证据线索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二)严禁诬告陷害。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编造虚假线索干扰正常工作,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保密制度。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落实奖励机制。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共同营造平安稳定、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本办法由深圳市宝安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 年4月21日